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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 试验区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03-27 0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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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7〕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

试验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协议》和《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国家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84号)、《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甘政发〔2014〕53号)和《甘肃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6〕167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背景

(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时期,我省以实施《甘肃省“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2〕17号)和《甘肃省“十二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2〕121号)为抓手,围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西部教育强省,紧扣服务宗旨,突出就业导向,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强化基础,改革创新提升质量,全省职业教育稳步发展。

1.体系结构初步形成。目前,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10所(含技工学校),在校生28.9万人;高等职业院校27所,在校生13.74万人;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试点本科高校8所,在校生10.03万人。全省初步形成了层次较为合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产教融合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共组建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等3种类型的职业教育集团26个,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结构合理、资源共享的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其中10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与省内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对接,一些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师资队伍、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校企合作逐步深化。

3.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财政职业教育投入5.5亿元。新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60个,实训设备总值8.29亿元。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累计安排资金8.87亿元,为85所中等职业学校更新实训设施。积极推进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园区规划占地1.3万亩,总建筑面积414万平方米,先期投资40亿元以上。全省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在省内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偿还。建立了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4.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省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校舍生均面积比“十一五”末期增长5%。13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验收,2所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5.23%,高等职业院校初次就业率达61.67%。

5.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省职业院校每年培养技术技能人才15万人左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近100万人次。实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每年招收10万名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成以6所“农字头”职业院校为龙头、87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骨干、80所县级职教中心涉农专业教学点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网络,每年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70万人次。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推进全省产业升级发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是实现脱贫致富、农村人口市民化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全省城乡经济繁荣、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1.面对新型城镇化布局调整,迫切需要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自然条件和城市发展特点,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和城市空间结构,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目标。职业教育的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必须适应城镇化布局调整的需要。但全省职业教育布局还不够合理,发展还不平衡;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资源分布不均;地区差异较大,优质资源缺乏。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职业教育围绕全省“一群两带多组团”的经济布局,形成适应中心城市、城市组团、中小城市发展需要的布局结构。

2.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随着我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相互促进,突出区域特色,是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但我省一些职业院校办学定位与市场衔接不紧密,与所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关联度不高,特色优势专业不突出,专、精、尖程度不够。加快专业结构调整,紧密对接区域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着力点。

3.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迫切需要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实现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我省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和农村转移人口的能力不强,服务城镇化建设的能力较弱。为推进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构建能满足劳动者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市民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农村转移人口适应城市社会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4.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迫切需要提升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我省有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办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有助于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脱贫致富本领,也有助于培养贫困地区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但我省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基础薄弱,人才培养能力不强,难以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尚需进一步加大支持与投入力度,提升贫困地区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布局调整和质量提升为抓手,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助推城镇化发展的能力,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效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创新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国际合作、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国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和服务城镇化建设积累有益经验。

1.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学生达到32万人以上,全日制高职(高专)在校学生达到20万人以上,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本科院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以上。专业硕士招生人数显著增加,在校生达到1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达到60万人次,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职业院校布局更加科学。形成与我省城镇化布局相适应的区域性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有效衔接的职业教育组团发展格局。中职学校完成资源整合,兰州成为全省职业教育核心区。办好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3.专业设置适应需求。结合各地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形成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文化旅游及服务全省传统优势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等专业,推动区域内职业院校合理分工,基本消除专业设置雷同、设施重复建设等现象。

4.办学水平普遍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普遍达到国家办学标准。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数字化资源覆盖率达到100%。毕业生合格率和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5%以上。

5.升学渠道更为畅通。通过五年一贯制(中职—高职)、“3+4”(中职—本科)和“3+2”(高职—本科)等多种招生培养渠道,构建贯通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学通道更为通畅。

6.就业创业途径更加宽广。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通道全面打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全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开放,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等职业学校就业率保持在85%左右。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享受与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创业优惠待遇。

7.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立起政府统筹、部门职能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建立起多方参与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职业院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比例达到100%。

8.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强化舆论宣传,倡导“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人才观念逐步确立。

9.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能力不断提升,在推动产业集聚、企业增效、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现代经营管理模式运用、农村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对实现富民兴陇和全面小康的贡献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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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1.坚持创新发展。各职业院校要依据当地规划定位,把握和依托当地城市资源优势和特色,创新发展模式,办好办强特色学校和特色专业,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办学特色和创新发展模式,发挥职业教育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撑和助推功能。

2.坚持协调发展。制定职业教育分类、分区域协调发展策略,使职业院校在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城市群和城市组团中形成准确的办学定位和服务定位。按照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沟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

3.坚持绿色发展。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按照推进持续发展策略,促进职业教育与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培养师生绿色观念,养成绿色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坚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理念,建设绿色文明安全校园。

4.坚持开放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遵循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职业教育规律,深度对接创新产业园区,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互利双赢。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合作规模和领域,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打造开放品牌,提升开放水平。

5.坚持共享发展。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把提高城镇人口素质放在第一位,着力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和城镇人口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市民素质,让职业教育惠及城镇化群体,共享城镇化发展的成果和红利。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1.调整职业院校布局结构。重点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总数调整到160所左右(其中技工院校40所左右)。全省办好40所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50所品牌特色学校,各市州重点办好1—2所具有一定规模、多种功能的中等职业学校,各县办好1所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县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将现有2所以上(含2所)学历教育学校整合为1所。各市州重点办好1所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全省办好10所左右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

2.提升职业院校办学基础能力。实施职业院校现代化建设计划,重点推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薄弱学校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90%以上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瞄准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具有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提高职业院校信息化水平,在实现“三通两平台”基础上,建成职业院校公共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为职业教育跨校选课、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分累积转换等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3.建立“一群两带多组团”区域职业院校组团发展联盟。建设兰州—白银核心都市群(以下简称“兰白城市群”)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联盟,各院校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形成全省职业教育发展“高地”,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引领作用。河西走廊城市带和陇东陇南城市带依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以区域内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引领,以高职院校为核心,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形成区域职业教育组团发展联盟,实行在招生、专业和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和衔接沟通。

4.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平台,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一平台招生,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稳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0%。开展普通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学分互认、转学等方面探索,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的相互衔接。

5.开展教育型企业建设与认证试点。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把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的企业确定为教育型企业的先进经验,在兰白城市群、河西走廊城市带和陇东陇南城市带核心城市选择若干有意愿开展职业教育的规模化企业开展教育型企业认证试点,赋予其教育型企业资格,给予其与公共教育机构相同的招生计划等优惠条件,激励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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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推进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1.创新职教园区管理体制。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由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兼任。管委会主要负责园区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总体建设规划和发展规划,指导园区内各院校拟定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园区内各院校教学资源使用、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相关公共教育设施的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成立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校企合作委员会,作为职教园区入园院校与兰州新区入园企业开展合作并为院校、企业互相沟通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职责是将入园院校各自平面系统、线性关系的校企合作关系转变为园区校企相互融合的矩阵体系,推进学校与企业建立更加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校企双方共赢发展。

2.深化产学研合作。由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管委会牵头,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入园院校为依托,以我省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吸纳产业链各个企业加盟,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产学研联盟。联盟定期议事,开展项目研发,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以投入比例进行分配。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入园院校与兰州新区相关企业订立合同,按比例投入一定资金、人力或设备,利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入园院校的校舍和设施,共同建立联合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各类科技攻关活动。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立科技创新和创业平台,统一提供水、电、办公场所、研发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批以发明专利孵化为目的的“创新实验室”和以创业项目孵化为目的的“创业实验室”,为学生构筑创新创业实践、互动交流、产品推广、信息共享的实战平台。在产学研创新创业园内,基于“互联网+”理念,围绕甘肃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农产品贸易等,建立电商平台、旅游创意与服务中心、养生餐饮创意与服务中心等,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探索。学校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相关企业提供资金和设备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创新创业实践,通过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3.建设甘肃省职业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依托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和省职教中心,建立省职业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法规、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组织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为全省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服务,并开展与其他省市和国际职业教育界的交流合作,推动甘肃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国际化。成立甘肃省职业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指导委员会,聘请省内外有关专家、企业家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指导委员会委员。

4.建设“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室”。与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同济大学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室西北中心”,致力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和企业应用示范,为我省智能制造和产业升级发挥作用。该中心由职教园区管委会主导建设,配备实验设备及配套设施,为同济大学派出人员、德国专家、聘任专职研究人员办公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负责总体设计、规划、运行及教师培训工作,发挥对德信息交流与资源优势,帮助西北中心与德国企业和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将西北中心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业4.0研发、教学实训和展示平台。

5.建立甘肃省技术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大赛基地。整合各类培训项目,依托园区公共实训中心建设甘肃省技术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基地,提升实用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效率,提升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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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1.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建立全省职业教育德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评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名师,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实施“工匠精神进校园”行动计划,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诚实守信高度融合,增强学生职业认同和职业自信,培养学生敬业爱岗、规范严谨、精益求精、灵活创新的工匠精神,提升学生职业素质。

2.强化职业院校特色精品专业建设。围绕兰州新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三大战略平台建设,瞄准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富民多元产业、区域首位产业四大产业方向等战略布局,到2020年建设50个左右的职业院校专业,力争10个专业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

——兰白城市群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根据兰白城市群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军民结合)示范基地、生物产业基地、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要求,重点建设好能源化工、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群。

——河西走廊城市带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按照“依托敦煌莫高窟、嘉峪关长城、酒泉航天城等国际旅游品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打造“宜居、宜游、宜商”城市发展定位的要求,在河西走廊城市带重点建设商贸旅游服务类、新能源、装备制造、冶金有色、新材料、农产品加工和生态类专业群。

——陇东陇南城市带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适应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和天水重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布局要求,在陇东陇南重点建设装备制造、电子电工电器、机械化工、生态旅游、养生保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电子商务等专业群。

——民族特色专业建设。根据我省民族文化多样、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巨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设清真食品、藏族食品及文化旅游等特色专业,在职业院校建立文化传承人工作室,打造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3.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工业园区+职业教育”同步规划,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等协调发展。完善行业指导和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实训实习、质量评价等协同育人全过程。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创新“前店后校”、“厂中校”、“校中厂”等模式,建立校企联合育人新机制。对接产业发展需要,实行“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4.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实施甘肃省职业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计划。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为依托,以省内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品牌专业为龙头,开展优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建设和推广,实现优质资源校际间互联互通,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资源跨学校、跨地区、跨行业共建共享共用,到2020年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在全省职业院校的全覆盖和向社会学习者的全面开放。推进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与应用。建设职业教育网络课程认证体系,保障在线课程和学习资源的质量。

5.开展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在全省重点建设100个校内实训基地,20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10个以项目为依托的产业化实训基地,实现实训基地经营化管理。建设100个示范性校外实训基地,建立顶岗实习督导巡视检查制度和补偿机制。建设好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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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依托西北师范大学建立甘肃省职业师范学院。由西北师范大学牵头,联合相关本科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大中型企业组建甘肃省职业师范学院(学院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二级学院),加强在校生专业技能培养,强化企业实践环节,联合培养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人才,着力解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短缺等问题。学生毕业后由西北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由人社部门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确保专业教师每5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依托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轮的轮训制度;协调部属院校、对口支援省份和发达地区本科院校,每年为甘肃职业院校定向培养500名“双师型”教师。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每年选派100名职教名师赴境外培训。实施涉农专业骨干教师能力提高培训计划,提高农业类职业院校(专业)办学能力。

3.提高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职教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提升管理人员制定、执行政策和服务学校、学生的能力。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开展校长聘任制试点,建立校长职级制,实行校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职业院校校长与企业家双向交流机制,鼓励聘任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职业院校的副校长或聘请企业家担任兼职副校长参与学校管理。加强校长在职培训,选派年富力强的后备中、高职校长赴东部职教发达地区职业院校挂职或到企业挂职实践。选派职业院校院(校)长和管理人员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培训和实践。

4.创新教师聘任政策。改革教师招聘制度,创新教师聘任机制,赋予职业院校自主聘任教师的权利。从省级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专项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设立“特聘教师”岗位,招聘“双师型”教师。支持职业院校聘请1000名省内外知名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双师型”教师。有条件的市州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职业学校运用“政聘校用”方式聘用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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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建设。1.创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在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基础上设立甘肃省职业教育委员会,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省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副主任,部门联席会议成员为委员。委员会为省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中央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整合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资源,在有条件的市、区开展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统一归口管理改革试点,实现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服务的统筹管理;建立全省行业或产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劳动力市场用人需求调查和分析、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师资培养培训、质量评价等方面的作用。

2.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完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结构。职业院校建立理事会制度,各职业院校设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改变职业院校以内部人员决策为主、只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局面,把理事会作为行业企业等各界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制度平台。探索建立理事会审议决策制度,引入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学校管理。扩大办学自主权,发挥职业院校理事会作用,强化职业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经费使用等方面自主权,提升其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能力。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各职业院校从加强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需求出发,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业人员、高级技术技能人员和民间能工巧匠参加,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专业或专业群建设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实习实训条件改善、师资素质能力提高等提供指导和协助,推进校企之间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

3.创新现代职业教育保障政策。从招生政策、校企合作政策、经费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保障,扩大职业院校学生资助范围,统筹整合职业教育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招生政策创新。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省级招生平台,统筹制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招生条件和学生资助标准。统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时间,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时分别录取制度。允许中等职业学校跨县跨市招生。规范招生市场秩序,取缔招生中介。

——校企合作政策创新。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师生等相关主体的权、责、利,强化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保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依法有序进行。依法界定企业办学资产,允许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按照一般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减轻企业考核压力。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建设经费和事业费全额列入企业成本,税前列支。企业承担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所需用地,给予划拨土地的优惠政策。制定职业院校校办企业财税、绩效奖励、干部考核等政策。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获得的报酬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教师的绩效奖励。

——经费支持政策创新。在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和推广“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上,对省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学生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优化免学费经费安排机制,实行资金上年预拨和当年清算的管理制度。统筹职业教育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强化县级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管理权限,由地方统筹规划使用,形成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的整体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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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挥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的作用。1.职业教育助推智慧城市建设。发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和张掖、金昌、白银、陇南、敦煌等城市职业院校在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领域的软硬件条件和人才优势,在职业院校现有信息资源基础上建设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融合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实现各城市信息网络宽带化、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发挥资源优势,主动为本地智慧城市建设培养各种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和助推国家智慧试点城市建设。

2.职业教育助推特色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牵头建立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支持在区域内职业院校建立区域经济、民族经济、民族文化和旅游管理等产学研基地和人才培养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应主动发掘和凝练本地区的特色产业、特色文化,开发丝绸之路文化旅游、戈壁生态旅游、清真食品生产、藏药生产、藏餐饮食等特色专业,培养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我省特色经济、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助推城镇化建设。

3.职业教育助推特色文化传承及城市文化形象塑造。支持职业院校建立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院校开设特色文化专业,争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积极推动民族工艺传承创新。各职业院校开发传承本地文化的校本课程,开展文化创新和创业教育。地方政府建立文化创新创业园,为职业院校学生文化创意创业提供服务,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护城乡文化记忆,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提高全省城镇化建设品质和文化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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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探索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的领域、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巩固与德国、瑞士等国家的交流合作成果,提升合作层次。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建设、承揽工程的国内企业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跨国技术技能人才。

1.拓展与德国职业教育的交流合作。以我省与同济大学省校合作共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室”为契机,进一步加深与德国经济界和职业教育界的深度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打造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构建具有甘肃特色和国际理念的职业教育体系,高起点推进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改革试验区建设。

——开展中德应用本科院校合作办学。支持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等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依托优势专业与德国应用科技大学(FH)开展对接,到2020年,各试点院校建成1—2个中德合作办学专业。

——扩大与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的合作。加强“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项目中心”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每年选派10名左右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以联合培养的方式赴德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每年选派20名以上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赴德国开展为期1年的研修。每年选派不少于100名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德国参加专项培训。引入“农村土地整理与农村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在陇东、陇南和河西走廊分别选择2—3个县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和农村职业教育典型试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开展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选择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依托中德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等合作项目,由政府、行业、德国相关机构等为职业院校搭建校企合作和技术服务平台,引进、借鉴、转化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德国先进成熟且适用的职业资格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学资源。选择应用型本科院校相近专业与德国应用科技大学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成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示范平台。选派优秀高职毕业生赴德国等发达国家应用型高等院校留学深造,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

——开展德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认证试点。与德国工商行会等机构合作,建立标准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认证体系。引进并开发中德职业技能认证,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德国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认证。

2.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教育的交流合作。发挥我省经济、文化和地缘等综合优势,抢抓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机遇,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开发开放,建设面向中亚、西亚和南亚的文化基地与职业教育基地。

——加强与中亚国家的职教合作。职业院校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中亚、西亚学生来甘接受职业教育;与在中亚开展业务的中国矿业、能源、道路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劳务人员培训或在所在国联合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与省内高校在中亚举办的孔子学院合作开办旅游等职业教育;发挥我省中医药教育资源与人才优势,在中亚举办“岐黄学院”,开展中医技能职业教育与培训。依托甘肃农业职业院校等涉农院校建立中亚农业职业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俄语教学。加强职业院校学生与中亚青年学生的交流,增加学生对中亚地区经济、社会和风土人情的了解。

——开展葡萄酒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与法国波尔多地区、意大利或罗马尼亚酒商、波尔多大学酒学院、普瓦提耶大学葡萄酒专业等合作,打造我国西北葡萄酒学院,为甘肃葡萄酒产业输送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葡萄酒文化传播、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提升甘肃葡萄酒产业的声誉和品牌效应。

——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职业教育联盟。由省教育厅和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职业教育联盟,依托职业院校成立秘书处,举行研讨会或论坛,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外各旅游职业院校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提高全省旅游教育水平,促进全省丝绸之路旅游事业发展。

——建立丝绸之路职教教师培训中心。与国内外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机构合作,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立丝绸之路职业教育教师联合培训中心,承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相关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亚国家以及我国西部地区师资的培养培训任务。

——建立丝绸之路职业院校及校企合作信息平台。争取有关企业赞助,在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立丝绸之路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信息平台,为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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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构建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体系。1.建立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中心。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的中部城市群和河西走廊城市带、陇东陇南城市带为重点,以具备一定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为依托,兴建300个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中心,统筹利用教育、人社、文化、体育、人口卫生、农业、扶贫等部门相关教育与培训资源、办学经费与活动经费,面向青少年、成年和老年各类群体,持续举办社区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娱乐健身知识普及和相关展示、表演、竞赛等活动。

2.开展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训。新型城镇居民终身学习中心和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根据农村转移人口实际情况,开展城市交通规则、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城市居民礼仪文明规范、城市人际关系、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等各类市民化培训,招收农村转移人口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促进他们适应城市规则,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行为文明程度,更快、更好地融入现代化城市生活。鼓励社区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或者合作举办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训活动。

3.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主阵地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类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其能够迅速适应就业或转业需求,成为劳动力市场的有力竞争者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生力军。对有意愿接受学历职业教育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享受职业教育有关免除(补助)学杂费、提供助学金等政策,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通过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其顺利在职业院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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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助推现代农业发展。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公益性的农民培养培训制度。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全“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依托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农民职业化素质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障能力和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能力,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建立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依托我省5所农业类中等职业学校、3所农林类高等职业院校和甘肃农业大学以及相关龙头企业组建现代农业职教集团,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办学合力,扎实推进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围绕农业产业链和流通链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需要的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各级职能部门要将项目、资金、设备、人才向涉农职业院校倾斜。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创建10个左右的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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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挥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的作用。按照“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部署,促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提升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技术技能培训能力,加快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1.提升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实施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鼓励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外高职院校深化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继续扩大省内高职院校面向贫困地区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规模。通过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训练、企业技术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等措施,扩大“双师型”教师规模,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为贫困地区中高职毕业生顺利就业开辟绿色通道,真正实现贫困家庭“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2.发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建好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最大范围吸纳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建设大型开放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加快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到2020年,职教园区基本建立起面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特色专业群,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中高职教育的比例达到在校学生的50%。

3.加大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实施贫困家庭技术技能脱贫计划,建立公益性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制度,以县为主、整体推进、全员覆盖,确保贫困家庭至少一人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服务三农的涉农专业,面向贫困地区“两后生”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技术技能人才。依托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以市州为单位建立14个“精准扶贫实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以县区为单位建立75个“精准扶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心”,承接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等项目。统筹教育、人社、扶贫、农牧、民政、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培训资金和项目,集中安排在有资质、条件好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形成有效衔接、资源共享的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机制,力争年培训规模达到36万人次。

4.鼓励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计划,促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深化拓展与省内外企业、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提高办学水平。以建设14个“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基地”为契机,引进省内外产业化企业、行业部门参与贫困地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围绕企业用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企业和行业部门为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机会;支持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与省内外其它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师干部互派互访、联合办学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5.加强对民族地区的职教扶贫脱贫支持。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现代职业教育,在甘南州、临夏州各办好1—2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各建设1个省级综合性、共享型实训基地,支持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基础设施、专业、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鼓励省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有条件的企业在民族地区设立职业学校(校区)。支持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外示范性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加强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民族文化艺术、藏医药、清真餐饮等特色专业建设,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培养民族特色传统手工艺传承人和技能人才。继续实施国家藏区“9+3”中职教育项目,每年从藏区招收500名初中毕业生到内地中等职业学校免费学习。依托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立甘肃省藏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藏区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实施优惠就业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中职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内地大中型企业就业。对民族地区需要的特殊专业中职毕业生,开辟特别就业招录通道,允许参加基层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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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甘肃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教育部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的甘肃省国家职业教育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批准试验区规划,统筹、协调试验区重要事项,研究解决试验区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立甘肃省国家职业教育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试验区专家咨询组,聘请全国职业教育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专家,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咨询建议。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从2016年起,全省5年内为试验区建设投入10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60亿元,其他各类资金40亿元。积极争取国家从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我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职业院校基础设施与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等予以支持倾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职业教育经费来源。地方教育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落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市州政府出台所属职业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到2020年,形成依法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经费管理和督查,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教育部对我省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创新措施的支持,允许先行先试。完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学籍、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制定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职业院校内部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按规定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采用信贷方式推进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资助和捐赠职业教育,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先培训后就业”政策,企业招聘员工优先录取职业院校毕业生;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工人技术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鼓励企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出台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政策。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职业院校毕业生把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登记注册后享有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执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职业院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批准后可定期减免。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获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和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从业人员,可免试进入专科或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深造。建立省级突出贡献技术技能人才定期表彰制度,受表彰者可获得政府津贴奖励和享受疗养假、免费体检、晋升职务工资等待遇。

(四)强化督导评估。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专兼职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定期开展督政、督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加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建立标准化数据的采集、整理、共享和交换机制,吸收行业、企业特别是典型性用人单位参加,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编制、发布全省年度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建立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自我评价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探索建立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实施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在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的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作用。

(五)加强科学研究。制定和实施全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资助制度,统筹教育科研经费,对学术水平高、应用价值大的研究成果予以表彰奖励。聘请全国知名职业教育专家学者牵头,组织省内外有关人员参加,针对《甘肃省职业教育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申请国家级课题立项。组织动员省内有关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等各方力量,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课题。鼓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共同进行相关课题研究。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介,积极宣传国家和我省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专业技术技能及职业核心素养的重要性,全方位展示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促进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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