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学生在课堂上厮打的教师当然应该受处分,尽管学生犯错于前。因为教师的职业身份决定了其教育者的角色,而所面对的学生千奇百怪,不可能都是谦谦君子,作为教师,理当有面对各式各样问题的心理准备。何况,尚不知那位女生为何出现那样的行为,是纯属出于好奇心的恶作剧,还是曾经受到过该教师的羞辱而借机报复?倘若是前者,教师的反应确实失之于过;如果是后者,教师更应该首先反思自己的行为。
但这并意味着对那位学生的行为可以轻轻放过,即便是出于恶作剧的考虑,如此有辱人格的行为也理当受到校规校纪的惩处,不然,这种恶劣的行为一旦被放纵,不但对该学生日后的成长不利,更难以对大多数学生起到警示的效果。
但奇怪的是,至今尚未看到任何对那位女生的处分意见,也不知那位女生是否有悔过表现。学生正处于接受教育阶段,出现任何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但理解并不代表不讲是非原则,不代表不能批评惩戒,犯错了就要承担责任也是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有关部门作出对教师处分的同时,学校也应当对学生有相应处分意见并公之于众,让学生知道有些行为是有底线、不能触碰的,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对于这次事件,分清本身的是非曲直并不难,难的是背后的原因以及人们对之所采取的态度以及态度背后传递出来的教育观念。
当然,健康的师生关系是双向的,是相互的。在古代,老师对于学生,看成自己的子女一样,因此有“一日从师,终身若父”的说法,而老师对于学生,也是负了一辈子的责任。这种精神即是“师道”。反过来,正是出于对老师那份付出的敬重和感激,学生对于自己的老师也是视之若父。这就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师道尊严”的由来。
但不知从何时起,师生这种关系渐渐沦落或异化,在老师眼里“只见分不见人”,学生也被分为三六九等;在学生眼里,老师们也不再是“有教无类”“循循善诱”的人师,有时甚至“经师”也算不上。而在一些大学,甚至有老师成为包工头,学生则沦为打工仔。种种情形的裹挟之下,师生关系想不变质都难。
加之近年来,教育界不知何时流行起没有原则的“以生为本”和不讲条件的“表扬教育”,坚持时时处处以孩子为中心,坚信“一句鼓励胜过一打惩戒”,从而失掉了父母乃至为人师者的引导、纠错、批评责任,使得孩子们没有底线和是非标准,在丢掉对知识、长者敬畏的同时,也迷失了自身定位和成长的方向。
事实证明,重建师生关系,重塑师道尊严不仅需要教师自身做出努力,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更需要有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创设尊师重教的环境,而不是一旦出事就对教师举起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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